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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4-06-07


建立与我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丰都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调整背景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及“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实现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突出时效性和针对性,根据《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渝环函〔2022438号),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了丰都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

二、调整过程

《丰都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先后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

调整遵循“坚持底线约束、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基本原则,本次调整后全县环境管控单元由24个调整为26个,总体格局保持稳定。主要调整包括4个方面:

(一)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系统性保护,保持空间格局基本稳定,部分单元按照优化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予以整合。个数由18个减少为14个,将原丰都县三峡库区消落区、丰都县生态公益林、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区、水土保持功能区、石漠化敏感区5个优先保护单元整合为丰都县生态保护红线1个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占比由35.4%调整为35.7%,较上一轮增加0.3%

(二)重点管控单元。突出精细化管理,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部分单元根据产业园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细分。个数由3个增加至9个,增加了丰都县工业城镇重点管控单元玉溪片区、镇江片区、水天坪片区、湛普片区、中心城区、南天湖(厢坝)片区6个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占比由18.8%调整为18.3%,较上一轮减少0.5%

(三)一般管控单元。保持基本稳定。个数保持3个不变;面积因原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减少,占比由45.8%调整为46.0%,较上一轮增加0.2%

(四)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环境准入要求。本次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维持层级框架不变,根据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发布以来,国家、重庆市及丰都县相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标准等文件更新情况,结合调整后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主要特征、突出问题及环境质量目标,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核心,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实施差异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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