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3-00117 [ 发文字号 ] 丰市监发〔2023〕117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3-00117
[ 发文字号 ] 丰市监发〔2023〕117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及《2023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三个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市局《“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及《2023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三个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渝市监打非〔2023〕1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工作要点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

专项行动工作要点


2023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禁捕退捕办《2023年全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要点》、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长江禁捕打非断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及〈2023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三个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着力净化涉渔市场经营环境,持续巩固阶段性成果,扎实推进全系统“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

一、提升认识、积极谋划,持续做好工作组织推进

1. 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是深学笃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充分认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坚持不懈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地,坚定不移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

2. 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及时安排各阶段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系统工作推进会,对专项行动开展统一组织调度。在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三个集中行动”,集中力量攻坚突破。坚持专项行动月统计、月报告,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注重提炼先进性、独创性举措,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送,宣传我县经验成效。

二、聚焦热点、多措并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整治

3. 常态化、精细化开展市场清查和日常监管。紧盯注册登记、线上线下交易、商业广告宣传、涉渔投诉举报等几大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五查五禁止”。对门楣店招、菜单菜谱、广告宣传品、线上平台信息进行“再摸排”,督促整改落实,解决违法违规信息“障眼障耳”问题。开展淡水鱼类产品抽检监测,及时发现市场监管领域涉渔违法问题。加大对水产品批发经营者进销记录、餐饮经营者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的核查力度,督促市场主体坚决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加工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

4. 完善“三个台账”夯实工作基础。落实“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更新完善辖区涉渔市场主体台账,深化网格化管理,动态掌握经营情况,压实监管责任;完善涉渔问题线索移送台账,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职责的及时移送,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完善上级暗访、群众举报、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效果、责任人,实行出入库和销号管理。

5. 扎实开展“三个集中行动”。以季度为周期,以各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开展加强网络交易及广告监管、禁渔期后水产市场、涉渔餐饮服务市场三个集中行动。在坚持日常监管执法的基础上,聚焦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开展大检查、大执法,对问题较多的领域开展集中规范整治。

6. 加大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要重点打击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为噱头,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布涉及长江水生野生动物交易违法广告的行为;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渔获物及水产品的行为;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7. 开展涉渔突出问题“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自2020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暗访督查组、第三方检查组反馈问题,以“预约式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涉渔企业索证索票制度建立不完善”、“网络销售禁用渔具”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对涉事企业逐一复查验收,防止死灰复燃。

8. 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开展“两承诺一倡议”,组织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市场开办者、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公开承诺,签订不卖长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及制作相关菜品公开承诺书,发布《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加强“面对面”“点对点”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约谈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指导龙头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三、完善机制、齐抓共管,切实提升专项行动质效

9. 完善工作督促考核机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专项、重点时段,通过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案卷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专项行动案件查办情况“季通报”,作为工作督促的重要抓手,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优化专项行动考核评价机制,与食品安全执法考核有机结合,通过考核有效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10. 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农业农村、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工作和研判案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紧盯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用深用透渝鄂川黔四省市执法协作机制,开展长江流域毗邻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交流、执法联动、信息互通,打通上下游、追查产供销,开展“全链条”执法。

11.完善舆论宣传引导机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长江禁捕专项行动开展三年、市人大常委会《禁捕决定》执法检查等各类信息与各级各类媒体密切合作,宣传普及相关政策法律,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成效。继续加强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的宣传,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海报、标语横幅、禁捕禁售通告,投放公益广告和宣传片等形式,持续保持浓厚氛围。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全社会共同治理市场监管领域涉渔突出问题。


2023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

三个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的关键之年。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长江禁捕打非断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及〈2023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三个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今年开展加强网络交易及广告监管、禁渔期后水产市场、涉渔餐饮服务市场三个集中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禁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深入落实不捕、不售、不买、不食要求,努力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2023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三个集中行动,精准化、常态化、密集化实施“五查五禁止”,促进涉渔市场主体名称字号、门楣店招、菜单菜谱、广告宣传、进销记录“五规范”,推动涉渔市场主体台账、问题台账、案件台账“三完善”,确保氛围营造、日常监管、整改落实“三到位”,持续保持“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高压态势。

三、职责分工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三个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工作形式、参加人员,加强工作协调与工作调度,确保工作实效,按时上报工作情况。

知广科: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整治店招门楣广告集中行动,协同网监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开展线上线下涉渔广告专项监测。

网监科: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整治各类电商平台、企业网站网络涉渔日常监管,配合知广科开展线上涉渔广告专项检测。

食品一科: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整治涉渔生产企业集中行动,加强水产品生产企业(作坊)的日常监管。

质量科: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渔具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日常监管。

食品二科: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整治水产农批市场集中行动,加强水产(制)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

食品三科: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整治餐饮服务环节集中行动,协同知广科、价格科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管。

执法支队:负责三个集中行动的组织推进,定期汇总工作情况和统计工作数据,指导市场监管所查办涉渔违法大要案件。

四、主要任务

(一)网络交易及广告监管集中行动(3月1日—6月30日)。聚焦各类媒体广告、门楣店招、菜单菜谱、企业网站、电商平台等,整治打击重点如下:一是电商平台上的长江鱼、禁用渔具等交易信息。二是发布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野生鱼鲜”等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广告。三是发布生产、出售、购买、运输、转让非法禁用渔具的违法广告。四是店招店牌、宣传资料、菜单菜谱及其他物品上印制包含“长江野生鱼鲜”的内容。(责任科室:网监科、知广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禁渔期后水产市场集中行动(7月1日—9月30日)。针对我县为期90天的禁渔期结束的特殊时间节点,聚焦我县主要涉渔水产市场、超市等重点整治以下行为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为重点,联合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市场开办者对入场水产品经营者疏于管理,未核实其经营资质,未建立管理台账;二是市场内专项行动氛围不浓,宣传海报、宣传横幅、禁捕公告等不完善,前期出现损毁的没有及时补充;三是市场内销售“长江野生鱼鲜”等非法捕捞渔获物或国家、重庆市保护类水生野生动物;四是市场内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鲜”为名开展宣传营销,或者在销售的水产(制)品外包装上标称长江流域、长江三峡等字样;五是市场内水产品批发经营企业未建立完善进销台账;六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行为。(责任科室:食品一科、食品二科、食品三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涉渔餐饮环节集中行动(10月1日—12月31日)。针对年末、国庆、中秋、元旦节等重要节日,重点整治沿江沿河临湖地区特色鱼庄、私房菜馆、农(渔)家乐等以下违法行为:一是餐饮单位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完善,不具备提供餐饮服务的资质;二是采购非法捕捞渔获物、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制)品作为食材;三是代加工消费者提供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或来源不明水产品;四是以“长江野生鱼鲜”为噱头向消费者推销菜品;五是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建立相关台账;六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行为。(责任科室:食品三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所队要充分认识开展2023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三个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统筹抓好集中行动工作落实,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对工作组织不力、行动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的将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法追责。

(二)狠抓案件查办。各科所队要积极运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线索摸排,各监管条线要与执法条线积极协调配合,对案件线索要深挖彻查,追溯源头,实施“全链条”打击,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三)强化部门协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做好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涉嫌购买、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要及时移送农业农村部门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宣传报道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及时总结报告。请各科所在今年6月27日、9月27日、12月27日前分别将《网络交易监管及广告集中行动统计表》(附件1)、《禁渔期结束综合集中行动统计表》(附件2)、《涉渔餐饮环节专项集中行动统计表》(附件3)及工作总结报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市场巡查情况、日常监管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工作成效等,集中行动中重大、典型案件及时上报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邮箱:1031228846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