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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4-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4-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丰都县风景名胜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国家、重庆市、丰都县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负责组织调查、评价全县风景名胜资源,协助拟订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和设立的有关工作。

     3. 负责风景名胜区品牌创建和对外宣传营销相关工作。

 4. 协助做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并组织实施。

 5. 负责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科学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6. 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项目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7. 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经营项目、服务活动方案编制、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生产经营者落实安全稳定制度。

 8. 负责风景名胜区门票的印制、出售和管理。

 9. 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的协调指导工作。

 10. 协助调查处理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1.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具体职责任务均属基本公益服务。

(二)单位构成。根据上述职责,丰都县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政务督办和目标任务考核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档案、财务、政务接待、后勤保障、综合治理和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2.政工科。负责风景名胜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纪律制度的制定执行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群团、爱国卫生、退休职工和退役军人管理等工作;协助景区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3.资源保护科。负责风景名胜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各项制度;负责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并制定措施加以保护;负责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对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状况开展评估。

 4.建设发展科。组织调查、评价全县风景名胜资源,协助拟订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协助做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设立及品牌创建相关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各项规划实施的指导服务工作;协调处理风景名胜区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等相关工作;收集、审核、归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相关档案资料。

 5.安全维稳科。负责指导协调风景名胜区内经营者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协助应对风景名胜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协助受理游客的咨询投诉,协调解决有关矛盾纠纷,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查处违反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资源保护科做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工作。

 6.景区科。负责风景名胜区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升风景名胜区员工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负责风景名胜区信访稳定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经营活动、风景名胜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及员工服务质量的检查巡查工作;负责景区标识、标牌等公共设施的维护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的协调管理工作;协助安全维稳科做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门票印制、保管、发放、出售、汇总和核查等工作;负责门票和票款的安全,确保票款及时全额上缴县财政;负责风景名胜区游客人数、门票金额的统计比对工作。

 7.市场服务科。根据《重庆市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权管理办法》编制风景名胜区内各项经营项目、服务活动的设置方案;制定并执行各项经营项目、服务活动的准入制度;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各项经营服务活动规范管理指导服务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及宣传推广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6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7.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9.3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59.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62.4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84.7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62万元,农林水支出126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9.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46.5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8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4.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4.71万元,比2023年减少25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15万元,比2023年减少246.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82.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63.92万元,以上原因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56万元,比2023年减少12.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工程已决算,工程款已支付;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77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主要是以前年度政府性基金结转,主要用于名山和双桂山基础设施改造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4.70万元,比2023年减少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项目已完工,检查.验收已结束导致2024年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比2023年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减少,公务用车是新车,维修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0.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洪

联系方式:023-7073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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